《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中一些译名译语是怎样确定的
编译局一贯重视经典著作翻译的译名统一问题。《列宁全集》中文第1版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出版《列宁全集》第1版的主旨是解决有无问题,译名工作难免不留下诸多遗憾。上个世纪80年代出版的中文第2版在全面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在译名统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在译语的处理上也下了不少功夫,只要是在同一情况下使用的相同译语,都力求做到统一。除了专职做译名工作的同志外,各个译文校订组在统一译名译语方面都付出了巨大努力,他们作了细致的调查研究,整理了大量资料,在组会和室会上进行讨论,对译名译语的确定进行论证。下面对《列宁全集》第2版中一些译名译语是怎样确定的作一点介绍。
1、列宁在他的著作中多次使用“абсолютная(或самодержавная)монархия”和“конституционнаямонархия”这两个词组。在第1版《列宁全集》中,它们有两种译法。一种是按原文排列的词序,译成“专制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另一种是不考虑原文的词序而按约定俗成的原则,译成“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从列宁(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两个词组和相关词组的使用情况看,第一种译法是恰当的,第二种译法可以用于一般的社科著作,用于《列宁全集》并不科学。
一部卷帙浩繁的经典著作,就是一幅历史长卷。从长卷上看,君主制是一种基本的政体形式,这样那样的君主制则是这一政体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衍生出来的特殊形态。因此,单词“君主制(монархия,以下简称м.)”是根,君主制词组是衍生物。为了体现衍生物和根的关系,经典著作在翻译各种君主制词组时应该以“君主制”一词落脚,使人一看就知道它们都是君主制的一种,都是从君主制衍生出来的。
其次,为了体现衍生物和衍生物之间的关系,经典著作在翻译各种君主制词组时也应该以“君主制”一词落脚,使人一看就知道它们同宗同源,是从同一个根上衍生出来的“兄弟姐妹”,只不过每个成员出生的时代不同,身上都带着自己那个时代的明显烙印。在西欧,在以分封割据为特征的封建社会前期,它的君主制叫早期封建君主制(раннефеодальнаям.)。在中世纪,新兴市民等级为了发展商业和手工业,迫切要求改变封建割据的局面,而君主本身也需要抑制封建贵族即大封建主的势力,于是出现了君主借助等级代表机构来实行统治的政权形式,通过这种演变产生的君主制被经典作家称为等级君主制(сословнаям.)。由于等级代表机构的出现打破了封建制度的纯粹性,等级君主制又被经典作家称为半封建君主制。[1]到封建社会后期,借助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欧洲国家的君主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通过这种演变产生的的君主制被经典作家称为专制君主制(абсолютнаям.)。跟等级君主制和专制君主制相联系的两个历史阶段,是资产阶级成长发展的时期。《中国体彩网,中国体育彩票app宣言》中说:在工场手工业时期,资产阶级“是等级君主国或专制君主国中同贵族抗衡的势力,而且是大君主国的主要基础”[2]。《宣言》在这里说明资产阶级的成长时,还说明君主制经历了两次演变。由于专制君主制度下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专制君主制还被经典作家称为无限君主制(неограничиннаям.)[3]。当资产阶级壮大起来对封建制度进行革命的时候,在革命不彻底的国家虽然建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但给君主制留下了尾巴,即保留了君主的地位,只是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的限制,通过这种演变产生的的君主制被经典作家称为立宪君主制(конституционная м.)。由于立宪君主制度下是资产阶级实行统治,经典作家又把它称为资产阶级君主制。在议会权力大于君主权力的国家,还把它称为议会君主制。在资产阶级革命取得彻底胜利的国家,君主制被民主共和制所取代,君主制完全退出政治舞台。
以上就是君主制在历史上的演变梗概和经典作家对几种不同君主制的叫法的由来。列宁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的笔记中表述了君主制的演变过程:“中世纪——专制君主制——立宪君主制——议会君主制或共和制。”[4]如果再把《宣言》中所说的等级君主制加进来,这一过程就更完整了。附带说一下,这里在谈君主制的演变过程时,没有把奴隶制社会的君主制包括进来。一是因为君主制的几次演变都同资产阶级的成长壮大过程相联系,都发生在奴隶制社会以后,同奴隶制社会无关。二是因为奴隶制社会的君主制还有一个专用词,即деспотия,我们上面所说的君主制的演变只是指монархия的演变,不涉及деспотия(以下简称д.)演变不演变。д.也是一个国际通用词,源出希腊文,本意是不受限制的权力。本来专制君主制(也叫专制制度)也是君主权力不受限制,但д.一词还含有暴虐和野蛮的色彩,因此我国史家和学界把它称为暴君政治或专制制度。我国的商纣就是一种暴君政治。列宁在谈到土耳其和俄国的君主制时也使用了д.一词,说它们极其“野蛮”。[5]这个词在《列宁全集》中只出现了很少几处,如何翻译不成问题,因此本文不予涉及。
经典作家在谈到各种不同的君主制时,他们使用的词组都以“君主制”落脚,我们只要按照原文的词序翻译,细心的读者就可以从散见于经典著作中的这些词组梳理出君主制演变的历史脉络。如果打乱了经典作家排列词序的章法,读者从无序的状态中就难以得到上述结果了。
经典作家对每一种君主制都有两种不同的叫法,两种叫法之间是可以划等号的,因为它们在词序上都以“君主制”落脚,说这种君主制等于那种君主制是顺理成章的事。从这一点说,改变原有词序排列的译法也不符合经典作家的需要和本意。
经典作家在用君主制词组行文造句时,只会使用自己排列的词序,不会使用别人排列的词序。例如在《中国体彩网,中国体育彩票app宣言》的上述那句话里,后一句中的大君主国指的就是前一句中两种君主国之大者。在这样的句型里,“专制君主国”一词凭借自己的词序,既可以同“等级君主国”并驾齐驱,又可以同它一起走进大君主国的行列。如果在词序上把“专制君主国”颠倒成“君主专制国”,那它就成了异类,就难以同“等级君主国”平起平坐、共同进退了。又如,列宁在1905年谈到当时的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说:资产阶级“希
望通过立宪君主制或似乎是立宪君主制的形式把俄国的君主制保存下来”[6]。如果把这里的立宪君主制颠倒成君主立宪制,这句话就会显得不合逻辑,因为可以说通过君主立宪制来限制君主制,不好说通过君主立宪制来保留君主制。再如列宁在谈到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时说:“资产阶级从封建的+专制的君主国(феодальная+абсолютнаям.)那里承袭了‘官僚军事的’国家机器。”[7]在这样的句型里,“君主专制国”的词序也无法立足。在许多情况下,经典作家在为自己的用词设置它们宜居的环境时,没有给别人的用词留下它们能自由通行的空间。
在研究君主制词组的词序排列时还必须注意到,列宁自己在使用“立宪君主制”这样的词序的同时,也使用“君主立宪制”这样的词序(монархическаяконституция)。他把“立宪制”放在词尾,是为了强调“立宪制”。例如,在谈到俄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列宁曾多次指出:自由派资产阶级及其政党力图使革命半途而废,把君主制保留下来,由君主即旧政权来召集制宪会议,实现君主立宪制(монархическая конституция);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则力求把革命进行到底,彻底废除君主制,由临时革命政府来召集制宪会议,实现民主立宪制(демократическая конституция),即民主共和制。[8]在这里,列宁强调的就是“立宪”一词。立宪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是列宁对同一事物的两种叫法,二者意思相同,只是侧重点不同。列宁叫它“立宪君主制”,是把它看作君主制的一种,把它同其他君主制排在一个行列。列宁叫它“君主立宪制”,是把它看作立宪制的一种,把它同民主立宪制排在一个行列。如果译者凭着感觉和喜好把列宁用的某些“立宪君主制”也译为“君主立宪制”,列宁的良苦用心也就白费了,因为读者分不清哪是列宁用的“君主立宪制”,哪是译者译的“君主立宪制”。
对经典著作中几种君主制词组的译法,需要从《列宁全集》的整体考虑。一般的社科文章由于是独立成篇,一篇文章就是它的全局。经典著作不同,它的全局是《全集》。翻译列宁著作中的君主制词组时,不能只从一篇文章的情况出发,而要考虑列宁(以及马克思恩格斯)使用这些词组和有关词组的全面情况。根据这一原则,《列宁全集》第2版把“абсолютнаям.”和“конституционная м.”这两个词组按原文的词序分别译为“专制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
关于君主制词组的译法,过去列斯室的译文校订组曾经整理过资料,可参看1977年10月8日列斯室资料组编印的《列宁著作译名资料》第6期和1979年马恩室列斯室资料组编印的《翻译参考资料》第3-4期合刊。
2、列宁在他的著作中多次使用“формаправления”(有时使用“формауправления”,以下分别简称为“ф. п.”和“ф. у. ”)这个词组,直译为“管理形式”,意译为“政体”。这是在称呼各种政体形式时使用的政体概念词。例如在称呼君主制(монархия)这种政体形式时,可以说“君主制是一种管理形式”、“君主制是一种政体”,也可以说“君主制管理形式”、“君主制政体”。由于“政体”是我国现成的、惯常的叫法,一般文章和许多辞典都把ф. п.译为“政体”。例如,《苏联百科辞典》1986年中文版一卷本就把它译为“政体”,《俄汉大辞典》也把它译为“政体”,《列宁全集》中文第1版在不少地方也把它译为“政体”。然而这一译法并不适用于《列宁全集》。
首先,列宁使用的政体概念词很多,而不仅仅是ф.п. 这一个词组,它们概念相同,在列宁的著作中互相牵连,翻译时不能不统筹兼顾。就拿君主制和民主共和制这两种人类历史上最基本的政体形式来说。列宁在称呼这两种政体形式时是怎样说的呢?举两个例子。在《论国家》这篇讲演中,列宁在谈到君主制时,既称它为формагосударства(以下简称ф.г. ),即国家形式,又称它为ф.п.,即管理形式。[9]而在《大难临头,出路何在?》一文中,列宁甚至在同一段话里把民主共和制既称为ф.п. ,又称为ф.г.。[10]这两篇文章里的ф. п. 和ф.г.,概念相同,意思都是政体,丝毫看不出列宁认为二者在用法上有什么差别,如果只把其中一个政体概念词译为“政体”,而另一个直译,那就等于说,君主制和民主共和制只有使用某一个政体概念词来称呼,它们才是政体,否则就是“非政体”。那么,政体和“非政体”在意思上究竟有什么差别呢?须知这是译者替列宁作的区分,如果读者要讨说法,有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呢?这是一个例子。再看列宁在称呼历史上不同阶段的同一个政体形式时是怎样说的。在《论国家》这篇讲演中,列宁在谈到奴隶占有制社会和封建农奴制社会里的民主共和制时,既称它为国家形式,又称它为管理形式。[11]在其他著作中,在谈到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共和国即议会制共和国时,列宁除沿用上述两种叫法外,还称它为“政治形式”。[12]当20世纪来临,历史把苏维埃推到前台的时候,列宁提出了“要苏维埃共和国而不要议会制共和国”的口号。[13]他在谈到苏维埃共和国这一与民主共和国相对应的政体的时候,除沿用原来用于民主共和国的叫法,说苏维埃是一种“管理形式”[14]、一种“新的国家形式”[15]、一种新的“政治形式”[16]之外,还说它是一种“新的政权形式”[17],是惟一可能的“政府形式”[18]。以上这些政体概念词,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联系,它们盘根错节,互相牵连,很难把其中一个词分离出来单独译成“政体”而置其余诸词于不顾。这就是《全集》形式的经典著作不同于一般性作品的地方。
《苏联百科辞典》中文本和《俄汉大辞典》把ф.г.译为“政体”,而《毛选》俄文本把《新民主主义论》中的“政体”一词译为“формавласти ”(政权形式,以下简称ф.в. ),是因为这些地方的政体概念词都是以个例形式出现,没有任何牵连。而《列宁全集》中出现的政体概念词不是个例,而是多例,翻译时必须统筹兼顾,无法只把其中一个词译为“政体”,对它重点照顾。(也不能把它们全都译成“政体”,那样一来,用词千姿百态的经典著作就变成了用词规范化的教科书,何况这种办法根本行不通,这一点我们在下面就可以看到。)
其次,列宁在他的著作中有时还把政体概念词拆开使用,从这一角度考虑,也不容许把它们译为“政体”,因为“政体”一词拆开以后就成了“政”和“体”两个无法用来行文的单音词。例如,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一书中揭露考茨基如何偷换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时指出:考茨基说,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不是管理形式(ф. п.),而是……一种状态”。接着列宁讽刺说:他这样把状态同管理形式区别开来……正像我们要把一个人的“愚蠢‘状态’同他的愚蠢‘形式’区别开来一样”。[19]列宁在这里把“管理形式”这个政体概念词拆开使用,“政体”的译法却承担不了这样的使命。又如,在《论国家》这篇讲演中我们看到,“国家形式”一词既可以拆开使用,又可以组合使用。列宁在讲演中谈到农奴制国家时,说“这种国家……具有不同的形式”,这就是拆开使用。而在谈到奴隶占有制国家时,列宁又说当时“已经有各种不同的国家形式”,这就是组合使用。[20]更为重要的是,在列宁的讲演中,“国家形式”中的“国家”一词不同于一般,因为列宁的讲演整个就是谈论国家的,它的篇名就叫《论国家》。这篇讲演详细讲述了国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并通过讲述告诫人们:不要被国家形式的多样性所迷惑,而要透过它看到国家的阶级本质。如果通篇讲演中的“国家”都是国家,唯独“国家形式”中的“国家”不是国家而是“政”,列宁的《论国家》到了这里就不再“论国家”了。正是为了把国家一论到底,列宁在讲演中使用“国家形式”、“管理形式”、“国家的统治形式”这三个政体概念词的时候,把“国家形式”一词排在首位,目的就是先用其中的“国家”一词同列宁的讲述接轨,然后再让两个同义词出场。显然,在列宁的讲演中,如果用“政体”的译法替换“国家形式”的译法,它既不能拆并自如,更不具备“国家形式”一词所具有的优势地位。再如,1919年3月12日,列宁在彼得格勒苏维埃的会议上说:“无政府主义者本来是反对一切政权的,在了解了苏维埃政权形式(советская форма власти)以后,也承认了苏维埃政权。这样,他们就彻底推翻了否认任何政权的无政府主义理论。”[21]显然,列宁是在“政权”一词上做文章。在这样的句型里,“政权形式”一词所起的作用是“政体”一词无法替代的。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中的“政体”一词可以译成俄语的“ф. в. ”,但列宁在上述讲话中的“ф. в. ”却不可以译成中文的“政体”。
再其次,列宁有时还根据上下文的需要,以他的政体概念词为基础创造新词,如以“管理形式”为基础创造的“国家管理的形式”(форма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правления[22],форма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управления[23]),以“国家形式”为基础创造的“无产阶级国家的形式”(формапролетарскогогосударства)[24]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形式”(формабуржуазногогосударства)[25],以“政权形式”为基础创造的“无产阶级政权的形式”(формапролетарскойвласти)[26],以及以“统治形式”为基础创造的“阶级统治的形式”(формаклассовогогосподства)[27],等等。这些即兴创作,从俄文原文看,都是把原有的政体概念词拦腰截断,插进一个新词。“政体”一词功能不全,不能拆开使用,根本无法用来表达列宁的即兴创作。
综上所述,在《列宁全集》中,政体概念词不宜套用我国的习惯叫法译成“政体”,正确的处理办法是按照原文直译。一来可以照顾到方方面面,也不致违背列宁的意愿去偏爱哪一个词。二来不论列宁对词组是否拆开使用以及如何拆开使用,都能以不变应万变。
列宁的政体概念词不宜译为“政体”,但汉语“政体”一词并不会因此在《列宁全集》中文版绝迹。因为各种政体形式,如онархия(君主制)、демократия(民主制)之类,除可译为“制”、“国”外,还可以译为“政体”。不过这里的“政体”在原文中没有专门的对应词,而是附着于某一主体的派生词。
列宁的政体概念词在翻译时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是列宁著作中其他门类同义词在翻译时需要考虑的问题。举一反三。前者的处理原则可以为后者如何翻译提供参考。
关于列宁政体概念词的译法问题,过去列斯室的译文校订组曾经整理过资料,可参看马恩室列斯室资料组编印的《翻译参考资料》1979年第3-4期合刊。
3、列宁在他的著作中经常使用“трудящиесяиэксплатируемыё”和“эксплуатируемыеитрудящиеся ”这两个词组, 有时还在词组后加上“массы”一词。两个词组词序不同, 但意思没有差别。从俄语本身看,词组可以有两种理解、两种译法。一种理解是,“и”强调“和”的意思,词组讲的是两种人。另一种理解是,“и”强调“兼”的意思,词组讲的是一种人兼有两种身份。理解为两种人时,词组可以译为“劳动者和被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和劳动者”,后面有“массы”字样时,则把“者”换成“群众”。理解为一种人兼有两种身份时,词组可以译为“劳动的和被剥削的人(群众)”和“被剥削的和劳动的人(群众)”,由于这两个词组在意思上没有差别,还可以把它们合并成一个译法,即“被剥削(的)劳动者(群众)”。在《列宁全集》中文第1版中,体现两种理解的两种译法同时并存。那么,列宁使用的词组究竟指的是一种人还是两种人呢?
根据调查研究,列宁的词组指的是一种人,确切些说,是同一种范畴的人,即农村中的雇农、半无产者或极小农、小农,大约相当于我们国家土地改革时所说的雇农、贫农和下中农。列宁是在进行社会阶级的划分时把他们看作同一类人、同一个集团的,他这样做是为了在进行革命时划分敌我友的需要。根据这种情况,列宁的词组应当译为“被剥削(的)劳动者(群众)”。
列宁在谈到上述集团时使用了三种叫法,除“被剥削(的)劳动者(群众)”这一叫法外,列宁还把这一集团称为“半无产阶级”、“贫苦农民(беднейшее крестьянство)”或“贫农(беднота)”。三种叫法意思相同,可以互相通用。来看列宁的论述。
(1)“在一切资本主义国家内,农村被剥削劳动群众有以下几个阶级:第一,农业无产阶级即雇佣工人(年工、季节工、日工)……第二,半无产者或小块土地农民……第三,小农……”[28]
(2)“无产阶级联合全体半无产阶级(一切被剥削的劳动者),中立中农,推翻资产阶级,这就是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不同的社会主义革命……”[29]
(3)“只有领导着贫苦农民(即我们党纲所说的半无产者)的无产阶级才能以民主的和约结束战争,医好战争创伤,开始实行那些已成为绝对必要的刻不容缓的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30]
斯大林在解释列宁使用的“被剥削劳动群众”一词时这样说:“列宁把贫苦农民,或更确切些说,‘被剥削的劳动群众’,称为由农业工人、半无产者或极小农和小农所组成的单独集团。”[31]
列宁把农村中的上述三种人称为半无产阶级,并不是说雇农不能叫无产阶级。列宁有时也称上述三种人为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但那仅仅是农村中的阶级划分,不是整个社会的阶级划分。在对整个社会进行阶级划分的时候,农村中的无产阶级仍然是半无产阶级,属于被领导阶级之列。列宁认为,只有产业工人这样的无产阶级才是革命的领导阶级。就是说,无产阶级一词之前有没有“农村”、“农民”这样的限制词,是区分领导阶级和被领导阶级的关键。来看列宁的论述。
(4)“起初同‘全体’农民一起,反对君主制,反对地主,反对中世纪制度(因此,革命还是资产阶级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然后同贫苦农民一起,同半无产阶级一起,同一切被剥削者一起,反对资本主义,包括反对农村中的财主、富农、投机者,因此革命变成了社会主义革命。”“同农民一起,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进行到底。同贫苦农民即同农民中的无产者和半无产者一起,向社会主义革命前进!”[32]
(5)“在推翻资本压迫的斗争中……在创建新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的事业中,在完全消灭阶级的全部斗争中,只有一个阶级,即城市的总之是工厂的产业工人,才能够领导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33]
在以上的论述中,列宁没有把中农归入被剥削劳动群众的行列。因为他认为,中农不属于贫苦农民(贫农)。[34]在农村,“富农、中农、贫农”是最基本的阶级划分。列宁说:“所谓中农,就是不剥削他人,也不受他人剥削、靠自己的小经济和自己的劳动过活的农民。”[35]这就是说,中农不是“被剥削的劳动群众”,而是“不被剥削的劳动群众”。
1975年,曾有读者来信询问,《国家与革命》一书第二章第1节中多次提到的“被剥削的劳动群众”指哪些人。列斯室对读者来信作了答复。以上所述,就是复信的基本内容。《列宁全集》第2版根据复信所作的论证,把列宁的上述用词统一译为“被剥削(的)劳动者(群众)”。复信载于马恩室资料组编印的《翻译参考资料》1975年1-2期合刊。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2卷第274页脚注。
[2]同上,第274页。
[3]《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卷第163页。
[4]同上,第31卷第139页。
[5]同上,第26卷第322页。
[6]《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9卷第355页。
[7]同上,第31卷第147页。
[8]同上,第9卷第362页;第16卷第4—5、第12-13页;第11卷第358页;第10卷第260、248页。
[9]《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7卷第67、68页。
[10]同上,第32卷第185页。
[11]同上,第37卷第67、68页。
[12]同上,第31卷第67页。
[13]同上,第37卷第86页。
[14]同上,第36卷第3页。
[15]同上,第29卷第161页。
[16]同上,第29卷第162页。
[17]同上,第36卷第203页。
[18]同上,第29卷第206页。
[19]《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5卷第235-237页。
[20]同上,第37卷第70、67页。
[21]同上,第36卷第2页。
[22]同上,第4卷第330页;俄文第5版第4卷第368页。
[23]同上,第36卷第3页;俄文第5版第38卷第3页。
[24]同上,第36卷第292页;俄文第5版第38卷第304页。
[25]《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354页;俄文第5版第31卷第356页。
[26]同上,第34卷第4页、第32卷第252页;俄文第5版第36卷第6页、第34卷第258页。
[27]同上,第10卷第25页、第32卷第252页;俄文第5版第10卷第28页、第34卷第258页。
[28]《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9卷第168-169页。
[29]同上,第35卷第297页。
[30]同上,第32卷第109页。
[31]《斯大林全集》第9卷第196页。
[32]《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5卷第302、312页。
[33]同上,第37卷第12页。
[34]同上,第36卷第13页。
[35]《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6卷第245页。
(待续,这是一篇没有写完的文章。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后来没有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