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如何谈党的民主制(党内民主)
列宁所说的党的民主(制),从理念到形式,同国家的民主(制)都是一样的,是把同一种政治制度应用到两个不同领域的结果。
“民主”一词,列宁的原文是“демократия”,这是一个国际通用词,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中,考虑到我国的习惯用法,一般都译为“民主”,只是在列宁把它同其他国家形式“相提并论”时,才译为“民主制”,如:君主制、民主制。“民主”和“民主制”在列宁的原文中是同一个词,译法不同,意思上没有差别。
列宁常说,民主(制)是一种国家形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政体呢?民主(制)一词,源自古希腊,列宁根据它的本意解释说:民主(制)就是“人民掌握权力。”[1]“人民掌握权力”这一句的原文如果直译,还可以译成“权力是属于人民的”。根据列宁的解释,民主(制)就是“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掌握权力”的政体。
民主政体有两种形式,即直接民主制和间接民主制。实行直接民主制时,人民不仅掌握权力,而且直接行使权力。实行间接民主制时,人民虽然掌握权力,但并不直接行使权力,而是间接行使权力,通过代表机关行使权力。
列宁说,民主政体最早见于奴隶占有制社会,他指的是古希腊的雅典城邦,城市国家。在那里,一切重大问题由全体公民开会决定,公民大会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它通过的决定就是法律。这种由人民直接行使权力、直接决定重大问题的民主制,就是直接民主制。须要指出的是,“人民”一词,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含义。在奴隶制社会,奴隶是工具,根本不算是人,雅典的公民只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
直接民主制是在人口不多的情况下实行的民主制。但是在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情况下,人民直接行使权力,经常开全体大会来决定重大问题,就不可能了。于是产生了由人民选举代表,由代表机关行使权力、决定重大问题的民主制,这就是后世的间接民主制,代表式民主制。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代表式民主制是议会制,它是17世纪以后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制。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中国体彩网,中国体育彩票app宣言》中说:“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转化成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宣言》里的这两句话,第一句讲国体,说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第二句讲政体,说政体是民主制,在当时也就是议会制。马克思从来不作空想,他总是以历史的经验为依据。他在当时能够看到的代表式民主制就是议会制。显然,他是想借用议会制的形式来为无产阶级服务。1871年出现了巴黎公社,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工人代表组成的代表机关,这是一种新的、无产阶级的代表式民主制。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肯定了公社的经验,否定了议会制。但是1891年,恩格斯在对爱尔福特纲领进行批判时又说:“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法国大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3]恩格斯在这里说的民主共和国就是议会制共和国,他在这里重申了《宣言》中两句话的意思,说无产阶级的国体,甚至可以采用议会制共和国那样的政体。20世纪初在俄国出现了劳动者代表苏维埃,“苏维埃”一词是音译,意译就是“会议”,劳动者代表苏维埃就是劳动者代表会议,这是劳动者的代表式民主制,列宁说它是巴黎公社类型的、比议会民主制高得多的民主制形式。到了今天,代表式民主制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除以上这些民主制形式外,还有俄罗斯的国家杜马制、我们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蒙古国的呼拉尔制,等等。这些都是在不同国情条件下在不同时期产生的、不同形式的代表式民主制。
党的民主制同国家民主制的情况是一样的。
1906年5月31日,列宁在《让工人来决定》一文中对党的民主制是怎么一回事作了说明,他指出:“现在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选举负责人即委员会的委员等等,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政治运动的问题,全体党员确定党组织的策略方针。”[4]
列宁在这里说,党的民主制同国家的民主制在理念上是一样的。国家的民主制把人民作为主体,民主制的理念是: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掌握权力(人民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党的民主制把全体党员作为主体,民主制的理念是:(权力属于全体党员,全体党员掌握权力)全体党员决定党的一切重大问题。
1907年1月13—14日,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和杜马选举》一文中,对党的民主制是怎么一回事再次作了说明,他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是民主地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他还以彼得堡的党组织为例解释说:“彼得堡组织的事务由选举产生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彼得堡委员会来处理。由于不可能使所有党员(约6000人)都聚集在一起,所以彼得堡组织的最高机关是该组织的代表举行的代表会议……代表们作出的决定,就整个地方组织说来,是对问题的最高的和最后的决定。”[5]
列宁在这里说,党的民主制同国家的民主制一样,也有直接民主制和代表式民主制两种形式。国家民主制的两种形式是:在人口不多的情况下,人民召开大会决定本地区的重大问题,这是直接民主制;在人口众多的情况下,人民选举代表,通过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决定该地区的重大问题,这是代表式民主制。党的民主制的两种形式是:在党员人数不多的情况下,由全体党员召开大会决定本组织的重大问题,这是直接民主制;在党员人数众多无法聚集在一起开会的情况下,由党员选举代表,通过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决定该组织的重大问题,这是代表式民主制,列宁当时称它为“民主代表制”,说“它同协商会议的原则和把会议决定交付各组织表决即举行‘全民投票’的原则是相反的”[6],就是说,它既不同于协商原则,又不同于全民公决。他还说,“民主代表制”是国际社会民主党通用的原则。[7]列宁把选举制看作代表式民主制的启动方式和必要条件。他把建立在选举制基础上的代表式民主制称为“理想的民主制度”。[8]
党的民主制同国家的民主制从理念到形式都是一样的。国家的民主制是一个国家实行的民主政体,党的民主制则是一个党实行的“民主政体”。两种民主制是把同一种政治制度应用到两个不同领域的结果。
我们国家的民主制采取了代表式民主制的形式,我国宪法把它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列宁所说的党的民主制,在采取“民主代表制”形式的情况下,也可以表述为: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党员,全体党员行使党的权力的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以及每级代表大会产生的委员会。
注释:
[1]. 《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7卷第67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2卷第页。
[3]. 同上,第4卷第页。
[4]. 《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3卷第191—192页。
[5]. 同上,第14卷第249页。
[6]. 同上,第11卷第154—155页。
[7]. 同上,第10卷第300页。
[8]. 同上,第16卷第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