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安山忆雷锋牺牲经过【2】
为什么说是“意外事故”?
史宝光在现场勘察时发现,那根木杆是从根部折断的,木杆上粘有黑色橡胶末,而车轮后胎上也有明显擦痕。除此,车厢板和木杆的上部均未发现刮碰的痕迹。据此,史、张二人认为:通道进口狭窄,加之地面不平,左高右低,木杆根部埋有凸头,致使汽车驶入时,车身倾斜,从表面上看是刮碰不到木杆的,而唯有车后轮胎左外侧,挤压到木杆根部,才使木杆从根部折断。加上晾衣铁丝的牵拉反弹力量,迅速击向雷锋,造成悲剧。
搞清楚基本事实后,据此分析研究认为:这次伤亡事件,既不是乔安山有意所为和驾驶员的责任,又不是雷锋指挥的失误,而是一次偶然、意外的伤害肇事故。因此经过这一下午的工作,史宝光以上级保卫部门代表的身份提出事故的初步性意见,即“以身殉职、意外事故”。
当晚,史宝光向从工地赶回营房的团政委韩万金做了汇报,并同连队指导员高士祥共同研究,由其出面,找乔安山谈话,为他卸下思想包袱。同时,史、张还到医院看了看雷锋的遗容。那时雷锋躺在医院病床上,脸上干干净净的,仅在头上包裹着纱布,仿佛仅是受了点轻伤而在安睡。张峻当时还为雷锋的遗容拍摄了几张照片。战士们给雷锋戴上了军帽,换上一套新军装,把遗体运回连队,并摆放在一间活动室。为防止天热遗体变坏,史宝光还特地买来4块大冰砖镇在雷锋遗体身下。
史宝光向沈阳军区工程兵政治部打了正式报告《关于雷锋同志的牺牲经过、性质和处理意见》。这个报告很快就得到了各级组织的认定和同意。后来在军内外发布讣告和通讯报道等,均以此结论为准。
为什么说是“以身殉职”?
史宝光日后解释说,为什么说是“以身殉职”呢?因为雷锋是在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他作为班长在指挥本班战士乔安山倒车时牺牲的。为什么说是“意外事故”呢?一般人谈到雷锋牺牲原因时,常说是汽车撞的,其实不准确。事实上不是汽车直接撞的,而是汽车撞倒木杆,木杆打到雷锋头上。木杆也不是顺向打到头上的,而是在铁丝的拉力作用下打到的。这个过程有三个环节,这两个人是意想不到的,当然是意外事故。这是比较客观、准确、得当的。说明雷锋不是无谓牺牲,也不是责任事故,既不影响雷锋形象,也不认为乔安山有直接责任。
最好的战友、最亲爱的兄长死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死在自己的失误中”,乔安山悲痛欲绝。尽管经过多次审查,有关部门认定此为一项意外事故,还是让乔安山参加了雷锋的治丧委员会。
“当时雷锋的丧事料理主要是由团政治处主任崔东基负责,他与有关同志商量后,认为雷锋是抚顺市人大代表,因此应该将这件事向抚顺市委作汇报。雷锋牺牲的第二日清晨,抚顺市广播电台也广播了雷锋以身殉职的消息,这样一来,全市人民都知道了这个消息,雷锋的公祭大会也由部队扩大到了地方。”当时,乔安山和连队及班里的战友负责给雷锋守灵。泪水一直不停地往下流,他模模糊糊地看到,会场里已经挤满了人,可是人流还是不断地涌进来,外面更是排起了长队……
当时乔安山被告知雷锋之死的对外口径是“因公牺牲”,要他保密。虽然组织上百般劝说他不要背包袱,但战友的死长时间使乔安山仍抬不起头。提起几十年前的往事,乔安山仍然久久不能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