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史与中共党史研究的新视野【3】
三、“语言行动”:话语分析与概念变迁
既然概念是概念史研究的中心主轴,那么党史领域哪些词汇可以纳入概念范畴,就是一个需要选择的问题,因为并不是所有词汇都构成概念。考斯莱克曾说:“一个词语的意义总是指向其所意指的,无论其所意指的是一种思想,还是一个客体……如果意义的这种语境——词语是在这种语境中被使用的,并且是为了这种语境而被使用的——完全融合进词语自身,那么这个词语就成为一种概念。”(〔英〕伊安?汉普歇尔?蒙克著,周保巍译:《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第77—78页。)这或许不是一个对概念之所以是概念的完整表述,但至少提示,意指与语境及其关系是概念的首要构成要素,就像“半殖民地”这个用语之所以成为中共理论中的一个关键性概念,首先是这个用语指涉了中国社会性质的特征,同时也指涉了中国革命的特征,并且是在这种社会与革命的具体语境下被使用,而离开了这种条件,这个概念就失去可被界定的理由。
当然不必烦琐地枚举党史领域的概念,需要确证的是,揭示概念构成条件的意图,在于显示概念的意义指涉如何构成中共历史的象征,如何转换为对中共历史的表意。实际上,任何象征或表意都是一种语言陈述,在社会交流、认知框架的意义层面上,又是一种话语陈述,是一种意义表述的动态行为。作为一门人文历史学科,党史学科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历史学科,就在于党史学科存在表述自身学术特色的概念,以及陈述自身历史的专业术语,亦即有一套适合自身学术特征的话语系统。不具备这种特点,党史学科又如何成立?党史的史实内容或党史叙事文本,只有经过专业概念或术语的过滤与筛选,才能被表达与被指意。所谓的党史专业概念或术语,指的当然是吸融了党史内容的概念或术语,而不是指概念或术语的字面意义,如“实践”既可用于党史研究,也可用于其他学科的研究,但党史研究中的“实践”内容,显然有别于其他学科的内容。
语言陈述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话语陈述,虽然后者以前者为前提,“话语的关键是‘识别’。如果你把语言、行为、交流、评价、信仰、符号、工具和地点等综合在一起,使别人能够识别出你是特定的谁(身份)在此时此地从事一种特定的什么(活动),那么你就成功地创造了一个话语”(〔美〕詹姆斯?保罗?吉著,杨炳钧译:《话语分析导论:理论与方法》,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8页。),这是就话语的功能而言的。实际上,在历史(包括党史)研究领域,话语——历史话语既是一种表现形式,也是一种行为形式,它通过历史化的概念或术语“复活”或重现一个过去的“实际经历”。在党史研究领域,某个关键性概念已包含了相应的语言、行为、评价等要素,使得这个概念能够被“识别”为所要表述的党史内容。因此,分析这个概念的变迁,就相当于分析概念话语形式的变迁,一方面,“话语是被社会结构所构成的,并受到社会结构的限制……另一方面,话语在社会意义上是建构性的……话语不仅是表现世界的实践,而且是在意义方面说明世界、组成世界、建构世界”(〔英〕诺曼?费尔克拉夫著,殷晓蓉译:《话语与社会变迁》,华夏出版社,2003年,第59—60页。)。可以说,党史领域的概念话语形式,其建构性特征在思想理论史上储存着大量具有充分诠释力的实例,如“新民主主义”这一概念即是。
在中共思想理论史上,“新民主主义”是一个核心概念,然而这个概念有其自身的演变史。对这个概念的历史生成、思想建构、意义蕴涵等内容的分析,从概念史研究的一般方法而言,似乎已可以满足这种分析。因为至少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结构,构成了这个概念的生产性制约条件;在社会意义层面上,这个概念又建构了一种历史观念、一种革命思想、一种社会理论。但问题在于,这个概念是否能够“自动”地接受“制约条件”?是否能够“自动”产生“建构性”功能?换个问法,这个概念会主动“宣示”意义的诞生吗?会自动向历史与社会“喊话”吗?如果不会,那它是如何构成?如果会,那它又如何运作?
显然,对“新民主主义”这个概念的分析,应该有另外的审查视角。当承认概念具有建构性功能时,就历史的呈现与书写而言,已意味着它被转换为文本话语的建构性,同时也意味着它是在被使用过程中的建构。正因如此,概念的历史就只能是文本话语的变迁史,就只能是概念被运用的变迁史。斯金纳提示说:“要理解一个概念,不仅有必要把握用于表达该概念的词语的意思,还要把握借助这个概念能够做的事情的范围……没有一般概念的历史,只有其在辩论中用法的历史。”(〔芬兰〕凯瑞?帕罗内著,李宏图等译:《昆廷?斯金纳思想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7页。)概念对社会结构、政治行为、思想生态等内容的建构性表达,应当理解为一种特定的话语表达;换言之,概念的意义维度首先是与“语言行动”相关联的。所谓的“能够做”、“用法”等提示,正是“语言行动”的意指注脚。就此说来,“新民主主义”概念的演变史,就应当被理解为这个概念的用法史或使用史。也就是说,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新民主主义”的概念史,只存在“新民主主义”概念的运用史。
任何一个概念都是共时性与历时性关系的存在,都只能在共时语境与历时语境中才能被理解。波考克从政治思想史的角度称:“每一个政治作家都应被看作‘置身于一个特定的语言世界,正是该语言世界赋予了该政治作家在其中施行的言说以意义’。”(〔英〕伊安?汉普歇尔?蒙克著,周保巍译:《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第349页。)理解“新民主主义”概念史,同样应当将其置于共时与历时的语言世界中,看其如何被言说并赋予内在意义,这是一种被转化了的概念话语沿革史的理解方式。这种理解方式的最大特征,就是揭示概念运用的主体是如何成为概念变迁的驱动力,而不是试图解释概念本身漂浮不定的变化。“新民主主义”作为中共革命理论中的一个关键性概念,其内涵的形成与变化,并不取决于这个概念本身的变化,而是取决于这个概念的运用变化,取决于这个概念使用主体对概念运用的变化。
如此一来,对“新民主主义”概念变迁的话语分析,与其说是一种概念史的研究,倒不如说是一种概念运用史的研究。那么,概念运用的分析又如何可能呢?“新民主主义”概念分析的“语言行动”是如何被揭示呢?当一个概念被语言表达时,只有进入话语分析才有意义,而表达与分析的方式总是多元的,其中“剑桥学派”提供的“惯例”与“意图”分析,或许可作为一种分析典范。所谓的“惯例”分析,指的就是理解一个概念变迁,要把概念的用法与重构一种惯例性语汇和习惯性指称结合起来分析,如同理解“新民主主义”概念的变迁,就要重构或复原“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47页。)话语陈述的内涵,其中“新式的”、“特殊的”的用法在当时历史语境下习惯指称的是什么,它与当时人们理解的“革命”处在什么关系之中。同时,还应当处理这个概念与“反帝反封建”、“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三民主义”、“社会主义因素”等惯例性词汇的关系。因为不参照其他“概念”,不追溯“前词汇”的意涵,实际上根本无法理解一个单一的“概念”。对特定概念的重构与复原的目的就是显示这个概念在当时特定语境下,正在历史地“做什么”和“怎么做”。对语言惯例的合理性理解,是对“新民主主义”概念内涵准确理解的前提,因为这个概念只能在常规的、惯例的社会语境表达情景中提出,超越这种情景,这个概念反而无法理解。
不能设想一个概念的提出及其运用,可以摆脱话语维度的语言表达行动。在“新民主主义”概念的变迁史上,分析运用这个概念的行为主体,出于何种“意图”使用这个概念,就构成理解这个概念的前提。“意图”的理解使概念的解释可以回复到原本的意义之中,“任何一种能够被A成功理解的意图……必须是社会上常规性的意图,也就是说,必须在一个给定的、已经确立的、能够习惯性地被理解为具有那种意图的行为范围内”(〔芬兰〕凯瑞?帕罗内著,李宏图等译:《昆廷?斯金纳思想研究》,第39页。)。概念使用的主体一旦被纳入这种行为范围内,对主体的意图进行解码就成为可能。“新民主主义”概念在中共历史文献中,最早的使用者显然是毛泽东。在1939年写成的《中国革命和中国中国体彩网,中国体育彩票app》一文中,“新民主主义”概念在第二章才出现,此章为毛泽东所撰。而由他人所撰的第一章(后经毛泽东修改),并无这一概念的用法。1940年初,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中,再次扩充这个概念的基本内涵。毛泽东使用这一概念的“意图”何在?又如何使用?这就要追溯毛泽东此前的一系列习惯用法。毛泽东试图赋予中国革命以一个新的提法,但此前大都使用“资产阶级性的民主主义的革命”(《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62页。)之类的提法。显然,“民主主义”概念构成“新民主主义”概念使用的“前词汇”,而“新民主主义”概念周边的惯例性语汇,如“社会”、“阶级”、“性质”、“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科学”、“大众”、“民主”、“共和国”等一系列特定社会—历史语境中的词汇,都成为“新民主主义”概念的结构性要素,其中的每一种要素又有其自身的意义话语系统。这个概念的使用建构性地表达中共意识形态的理论意图,并以此主导中国革命的观念与思想趋向。
类似概念的使用特征,在党史领域大量存在,不惟“新民主主义”一词独然。对这些概念及其变迁史的话语分析,既可辨识概念原始含义与衍生含义的同一性与差异性,增强党史叙事中概念使用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又可通过概念的话语分析,来判定概念使用语境的社会边界,避免党史叙事中的时代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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